問題四:人際關係還有很多種,祢們可以發表一些意見嗎?
ya!
就所有關係而言,你只先要記得幾句話:
「你就是你,你是一個獨立的個體,你是自由的、獨特的存在體,
你不需依靠任何人的眼光過活,你只要認知只有你可以定義你自己。」
這句話怎麼感覺很熟….像在哪兒聽過?
這樣太混啦!只把之前問題中的整段話,重新排列組合再講一次而已。
唉呀!真是糟糕,又被發現了!
但是我講的都是真的,我來解釋好了。
這一整段話是之前回答第壹個問題時說的,主要是告訴你:
「你的人生價值是你自己定義的,當你學會愛自己時,你就會尊重你的人生價值。
如果你不愛自己,不尊重自己的人生價值時,那麼你就較不容易愛別人與尊重別人,許多關係上的處理對你而言就經常會是個問題。」
我再舉例說明:
就說你們台灣早期大多數人會發生的「婆媳問題」好了。
這應該不只是台灣,在整個東亞這問題一直存在著。
這發生的最主要原因在於女權一直被壓抑,而且你們的女性也習慣於如此認知。
甚至中國古代男性還定出「三從四德」的規矩,
當他們在家時遵從父母的決定,婚後聽從丈夫的,丈夫死後她還得聽從兒子。
由於這樣的普遍認知,女性的地位可說是完全處於極劣勢,
唯一她能有權的恐怕只有對女兒以及媳婦了。
女性的地位一旦長久被壓抑,她們極大的受難心態就會一直存在著,
她們會認為她們就是來受苦受難的角色。
她們自己看輕自己,甚至也看輕其她女性,
當她們無法愛自己、尊重自己時,她們自然也就難以疼愛、尊重一個外來的媳婦,
而媳婦當然就成了更大的受害者。
而這似乎變成了一個慣性,媳婦在極大的受難壓抑下,
等她又成了別人的婆婆時,又產生另一齣鬧劇。
所幸的是,近幾十年來,你們台灣這種現象已經逐漸降低,
女權高漲的情況下,有些女性相對的覺醒,她們不再否認女性,甚至尊重女性。
所以你們的婆媳問題,應該在未來幾十年後就不是什麼重大問題了。
對於目前還處於這問題的人而言。
如果婆媳對彼此無法展現出愛與尊重,最好的方式就是分開居住。
你們靈魂都是獨立的個體,彼此就不應該受到羈絆,你們每個人都有追求美好人生的權力,既然婆媳難以在同一個屋簷下相處,給彼此有更好的生活品質,這不是更好嗎?
婆媳問題這課題,不僅是婆媳之間的問題,更是丈夫該學會的課題。
沒完成這課題,將來還是得繼續。
最好的是彼此之間不再有任何負面的情緒,
如果有的話也要學習釋放以及寬恕。
問題的解決方式我已經提供給你們了,
要怎麼做該怎麼做,只能你們自己去實行了。
再來講一般的關係。
比如說,你覺得在某一個職場裡,某些同事或是上司,對你老是看不順眼。
這時我希望你先去檢視自己,你除了檢視自己是否對自己有「足夠」的愛與尊重,
再來就是檢視你對他人是否也有「足夠」的愛、有「足夠」的尊重。
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,那你應該不會太在意別人對你的看法。
如果你認為你已經做到足夠愛己、愛人、尊重他人,
你就自然散發一種氣質出來,有這氣質的人很少會去得罪別人,或是被別人得罪。
當然如果你是在職場,你的工作態度、效率也該考慮進去。
如果你認為你都已經做得很好了,但還是有人對你有特別成見。
這時你只要了解 ---「你就是你,你是一個獨立的個體,你是自由的、獨特的存在體,你不需依靠任何人的眼光過活,你只要認知只有你可以定義你自己。」
如果你的答案是否定的,那麼首先你必須先去改變自己。
否則不管你到哪裡,你都會覺得別人對你有成見,或是看你不順眼。
「一個經常會去抱怨、批判他人的人,首先要做的應該是先檢視自己。」
再來講「親子關係」。
你們人類對於「父母與孩子」的關係,一直存在著一個錯誤觀念就是
--- 你們是孩子的擁有者。
你們認為這孩子是你們所生的,你們就擁有這個孩子,你們就對他有主宰權。
事實上除了這孩子的肉體是你們培育出來之外,這孩子的靈魂不屬於任何人的。
每個靈魂都是上帝的一部分,都是自由獨立的個體。
如果說這孩子此生與你們有特別的緣份,這也許是真的。
但這孩子的靈魂來到這世間,最重要的是為了自己的體驗、學習與進化。
父母的角色除了是來引導與照顧這孩子,
重要的是父母也是來體驗、學習當父母的角色。
如果你們在過去世或是這一世是不及格的父母,
那麼你們在未來就必須重複來修習「父母」學分。
雖然父母與孩子,此生可能是如此的親密,
有些父母對孩子的愛更是超越一切人間的愛。
但是你們要知道,此生的相遇並非是永久的。
在靈魂離開肉體之後,你們再相遇有可能已經是百年、千年甚至萬年之後了,
當你們再相遇也可能是以另外一種關係存在。
這是要告訴你們,靈魂是獨自進化的,
你們為父母者不需要把你們所有的時間、精神完全花在小孩身上。
你們也有權利讓自己過得更好,但是盡到做父母的責任也是必須的。
儘管你們視孩子為你們的,你們可能想盡一切把你們認為最好的,
比如金錢、物質享受、高等教育機會……,強迫給他。
但通常這都不是他的靈魂進展所想要的。
父母該做的就是在孩子未能獨立之前,照顧孩子的生活,給予孩子愛。
並且在生活上引導他,為他安排你們能力上可以提供給他的人生道途讓他選擇,
你們不該強迫他去接受你們的理念,或是強迫他接受你們為他安排的人生道途,
而是讓他能選擇,或是讓他有機會能自己開創自己想要的人生旅程。
通常你們總是希望孩子照你們的安排去生活,
你們自認為是有經驗的過來人,
可以為他規劃最好的人生藍圖。
事實上,
你是強迫讓你自己的人生藍圖在孩子身上展現。
所以放手吧!
當孩子面臨人生路途分叉點的時候,
給他建議、為他鼓勵是最重要的,而不是強迫他。
父母對孩子除了愛也要尊重,更要學會讓他自由自在的飛翔。
如果每個父母,對於孩子各領域的表現都能給予肯定與鼓勵,
而不是讓孩子成為高度學歷競爭下的犧牲品,
相信這孩子的人生會有更多的喜悅,更大的創造力。
當每個人都能在自己最擅長、最感到愉悅的職場領域工作時,
存在於目前你們社會上的很多競爭、很多工作上的情緒壓力就會減少。
而為人父母者,你們也是獨立的靈魂個體。
在盡到做父母的責任之後,你們也有權利讓自己有更多的自由,
而非將你們的一生時間都花在於孩子、孫子的生活上。
你們台灣許多父母不僅照顧孩子,甚至將照顧孫子也當成自己的責任。
含飴弄孫固然喜悅,但是為人子女者,
當你們開始為人父母之後,請讓你們的父母有更多機會享受他們的人生。
祢們說「如果一個人不愛自己就無法真正的愛他人」。
這一句話適用在父母身上嗎?有些父母可能不愛自己,
但是對小孩的愛卻是無條件的付出。
這句話放諸整個宇宙皆是對的!
有些為人父母者,對他的小孩有極度的愛,
甚至可以為小孩付出一切,包括自己的生命。
但這為人父母者,如果本身不愛自己,那麼其實他對小孩的愛還是有條件的。
即使你們所看到的是他可以為小孩犧牲一切,而不求任何回報,
而他內心也真的不要求小孩回報。
但實際上,你們仍可以輕易地找到一些蛛絲馬跡,關於「有條件的愛」。
有時你可以看到,他可能強加許多過度的「關愛」在小孩身上了。
這愛是他自己認為的「愛」,而他會要求小孩迎合他給予的愛。
這種愛已經不是一種從容自在,令人完全感到溫暖與喜悅的愛,
而可能會是一種令人感到無法喘息,或是感到壓力的愛。
有時她的「不愛自己」會以「愛小孩」來替代作為補償。
她的愛是想從小孩身上看到些什麼,
她會希望她想要的結果,在小孩身上呈現。
比如她會希望小孩上好的大學、與什麼樣的人結婚,……。
這也不是我們所說的真正無條件的愛。
所以為父母者,更應該要學會「愛自己」。
這種情形也很容易從你們許多男性、女性在感情交往時看到。
當一個男性或女性,對自己沒有足夠的愛時,
但她(或他)表現出來的,是為對方完全的付出以及關愛,
甚至是單方面的付出,她(或他)也感覺很快樂,
認為只要自己能愛對方就心滿意足了,
她(或他)自認為這就是無條件的愛。
事實上這很容易看出問題點在哪,
而且看起來像是挺危險的關係,
不是嗎?
比如說,A不愛自己,但是愛B。
那麼A對B的愛,表面看起來似乎是無條件的愛,但實際上絕對不是如此。
我可以說A對B的愛,在於A想要B迎合他給予的「所有的愛」。
更大的心理成份來說,A想要藉由愛B來填補對自己的不自愛。
當B無法接受A的愛時,問題就來了。所以這樣的愛依然是有條件的。
我瞭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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