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十年前一個北方超級強國在一個熱帶國家犯下了戰爭罪行。當然,強國數十年來從未認罪、道歉,雖然說善後的遮羞費還算給的大方。特別的是,這場罪行的受害者除了倒楣透頂的熱帶國家民眾,還有許許多多的強國軍人,以及兩地兩群人的後代子孫。
受害者歷歷在目,加害者卻面貌模糊
公共電視台一年一度的「世界公視大展精選」(Best of INPUT),今年推出一部很特別的作品《橙劑風暴》(A Continuous Journey),帶我們近距離回顧半個多世紀前發生在越南、後來蔓延到美國的一場悲劇。悲劇的受害者歷歷在目,我們無法迴避他們創痛殘破扭曲的身心。但是加害者卻面貌模糊:美國政府?美國軍方?美國化工業者?似乎都是,但似乎也都有一番「不得已」。
1961年, 越南共和國(南越)的總統是後來死於政變的吳廷琰,美利堅合眾國的總統是後來死於暗殺的甘迺迪(John F. Kennedy),雙方商定展開「牧場工人行動」(Operation Ranch Hand),出動美國空軍C-123運輸機,對越南廣大的叢林地區噴灑一種落葉劑「橙劑」(Agent Orange)。
橙劑的副產品:「世紀之毒」TCDD戴奧辛
如果說「落葉劑」「橙劑」「牧場工人」聽起來似乎都挺無害的,那麼有「世紀之毒」惡名的「2,3,7,8-四氯雙苯環戴奧辛」(TCDD),總會讓人有感吧?「橙劑」留下的副產品之一正是TCDD戴奧辛。
二戰時期,美國與英國軍方開始研發軍事用途的除草劑。1943年,一位博士生高斯壯(Arthur Galston)無意間成了角色,他的論文原本研究如何利用化學藥劑加速大豆開花結果,但是發現如果提高藥劑濃度,反而會讓大豆開始落葉。美國陸軍掌握機先,立刻開始探討如何以「空中噴灑藥劑」的方式破壞敵方的食物供應。
從「農用」變成「軍用」從馬來半島到越南
二戰落幕,冷戰興起。1948年至1960年間的「馬來亞緊急狀態」(Malayan Emergency),英國軍方率先將新的作戰概念派上用場,在馬來半島大量噴灑落葉劑與除草劑,一方面摧毀馬共(PKM)的作物,一方面迫使他們的游擊隊在叢林中無可掩蔽、無所匿蹤。
英軍實驗成功不久之後,這套戰術由美軍在越南發揚光大。從1962年到1971年,「牧場工人行動」在越南各地、寮國東部與柬埔寨(高棉)部分地區狂噴濫灑,消耗了大約2000萬加侖(7570萬公升)的橙劑。2000萬加侖有多少?足足可以灌滿30座奧運規格的游泳池。
400萬人接觸,300萬人致病,40萬人死亡,50萬新生兒畸型
不難想見,這樣撲天蓋地的噴灑,受影響的絕不只是3萬1000平方公里(略小於台灣)的森林與農作物。根動越南官方估計,約有400萬人接觸到橙劑,300萬人因此致病,40萬人死亡,50萬新生兒因此畸型。越南紅十字會估計,橙劑造成的污染, 導致100萬人生病甚至失能。
橙劑中最可怕的成分就是TCDD戴奧辛,毒性甚至強過沙林毒氣(sarin gas)。它十分穩定,在自然環境中非常難分解,很容易進入食物鏈。人體代謝戴奧辛的速度也很慢,半衰期約7至11年。
軟體組織惡性瘤、肺癌、非何杰金氏淋巴瘤、出生畸型
戴奧辛中毒最明顯的症狀是氯痤瘡(參見1979年發生在台灣的米糠油中毒事件)、肌肉或關節疼痛、分泌系統及免疫系統傷害。戴奧辛也被世界衛生組織(WHO)國際癌症研究署(IARC)列為第一類致癌物,與軟體組織惡性瘤(soft-tissue sarcoma)、肺癌、非何杰金氏淋巴瘤(non-Hodgkin's lymphoma)等癌症的發生有關。
戴奧辛也是一種禍延子孫的環境賀爾蒙,在生物體會深入細胞核,造成基因突變,因此導致下一代死胎或畸形,升高唇顎裂、脊柱裂、腎臟病變、智能發育障礙的風險。一位又一位在《橙劑風暴》中現身的受害者讓我們看到,這絕不只是「醫學研究報告」。
使用橙劑算不算化學戰?是不是一種戰爭罪行?
透過《橙劑風暴》這部紀錄片,我們看到這種種「風險」不只是學理的推估,更是一個個活生生的案例。所以,問題來了,橙劑算不算一種化學戰劑?美國使用橙劑是否違反了禁絕化學武器、生物武器的《日內瓦議定書》(Geneva Protocol)?是不是一種戰爭罪行?
越戰之後,越南這個共黨國家花了很長一段時間重建,又與鄰邦中國、柬埔寨先後開戰,直到1980年代中期開始推動經濟改革,逐漸重返國際社會;1995年與宿敵美國建交。但在此之前,橙劑的遺毒萬年已經為人所知,紀錄片《橙劑風暴》告訴我們,關鍵在於從越南戰場返鄉的美軍,曾經在越南處理(運送、儲存、填裝、噴灑)的美軍。
返鄉美軍赫然發現:自身與下一代也淪為受害者
對於受害的越南人民而言,這些美軍是不折不扣的加害者;但是我們可以相信,這些美軍顯然相信自己只是在「噴灑農藥」。無論是不是(有意或無意的)加害者,這些美軍很快就發現自己也成了受害者──自己與同袍一個一個英年病倒,好不容易孕育的新生命出現難以解釋的畸型與身心病症。
叢林戰早已結束,法律戰才剛點燃烽火。美國向來是「律師治國」,新聞報導和輿論批判固然重要,但集體訴訟(class-action lawsuit)才是對抗大企業甚至政府的利器。《橙劑風暴》也描述了一群老兵如何從1978年開始,拿起武器(不是槍砲,而是自身與子女的痛苦)、追隨領導者(不是指揮官,而是律師與檢察官),展開另一場艱苦的戰役,對手則是美國農化業鉅子陶氏化學(Dow Chemical)、孟山都(Monsanto)與鑽石三葉草(Diamond Shamrock)。
越南民眾與組織的法律行動則晚了20多年。2004年1月31日,「越南橙劑與戴奧辛協會」(VAVA)前進美國,到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,對幾家涉及生產橙劑的美國大企業提告,指控它們違反《1907年海牙公約》(1907 Hague Convention)、《日內瓦議定書》與《日內瓦公約》(Geneva Conventions),犯下戰爭罪行,官司一路打到美國最高司法殿堂──聯邦最高法院(SCOTUS)。
比叢林戰更艱苦的法律戰
兩場司法戰役曠日廢時,結果也不如人意。越戰老兵的案子在1984年5月以1億8000萬美元和解,讓許多受害老兵覺得自己不但遭到出賣,而且是賤價出賣。越南民眾的案子則是在聯邦最高法院鎩羽而歸,甚至根本未被大法官受理。
《橙劑風暴》也讓我們看到了他們的努力與失落,他們獲得的幫助與遭遇的挫折,有人幫他們打官司、有人幫他們著書,有人幫他們寫歌。非常辛苦,有時令人沮喪,但仍展現民主多元社會最珍貴的一面──公民運動。這個社會的珍貴不在於不會犯錯,而在於持續不斷地自我檢視、自我修正,讓弱勢者有機會與強勢者搏鬥。
戰爭罪行與悲劇 凸顯公民社會的可貴
正是拜公民運動之賜,美國政府從其他方面著手,多多少少為受害者送上公道與補償。國會在1991年通過《橙劑法》(Agent Orange Act)要求聯邦政府退伍軍人事務部(VA)以其龐大的醫療體系照顧橙劑受害官兵,並責成國家科學院(NAS)研究與橙劑相關的新疾病。NAS的研究在2015年到期,雖然老兵老矣,但近來跨黨派國會議員又提出《橙劑接觸公平性法案》(Agent Orange Exposure Fairness Act),要求延長NAS的研究工作25年。
在距離美國幾千公里的越南,隨著華府與河內關係從正常化到熱絡往來,自柯林頓(Bill Clinton)以降的歷任美國總統都曾訪問這個昔日敵國,美國政府出資的補償與清理餘毒工作也次第展開。越南政府成立了許多以「和平村」或「友誼村」為名的橙劑受害者(第一代或第二代)安養機構,自行出資同時也向國際募款。
其中有不少機構就是由美國退伍軍人組織贊助。我們在《橙劑風暴》中也看到動人的一幕,來自美國的年輕志工擁抱越南的受害者。說來諷刺,美國這個超級強權既是世界和平捍衛者,也是全世界作戰經驗最豐富的國家。從最近華府為阿富汗戰爭槓上國際刑事法庭(ICC)的事件來看,美國例外主義(American Exceptionalism)的確涵蓋其戰爭罪行,這樣的國際態勢短期內難以改變。儘管如此,美國的公民社會仍然可以發揮強而有力的作用,為國家的罪孽做出細水長流的補償。補償不能抵消罪行,但是絕對必要。(推薦閱讀:抗議台塑污染遭判10年牢,越南「蘑菇媽媽」獲釋赴美:我將繼續為民主奮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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