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建一觀點:誰是世上最重要的人
風傳媒 沈建一
發布時間 2018年10月28日
一早兩眼睜開 先問人生何來
我喜歡和人腦力對談,尤其是和年輕的朋友談,因為我經常在他們的臉上看見台灣的未來。我在荷蘭期間曾與此地的台灣菁英有過幾場座談,對談一開始我往往劈頭就問:「誰是世上最重要的人?父母、子女、另一半、你自己、佛祖、媽祖、耶穌、老子、孔子、康德、邊沁、蔡英文、川普、習近平、或是你生命中的某位貴人等?」我這一問常問得大家面面相覷,縱使是30歲以下的年輕人對說出:「是我自己!」這句話,似乎也充滿疑惑,這讓我深切地感受到台灣雖已全盤地自由化、民主化,可是自我認知卻仍嚴重地不足。
西方社會在500多年前,用思想和行動勇敢地掙脫宗教和帝王的桎梏後,其後的文明演進全都建立在自我為主體的信念上;幾百年來自主的思潮讓許多原本平凡的人,因勤於開發和實現自我,而活出各式各樣頂天立地的精彩人生,同時也開拓出人類從未有過的物質文明。
西方這種以個人為本位的自由思潮,不但沒有帶來一盤散沙似的破碎社會,反湧向世界各國興起一波波的文明盛況;如今每一個生活在民主國家的人,都可以自由地、放心地活出自我、追求所愛,使得像國籍、宗教、同婚、境外學習、工作或投資等,都變成一般人的人生選項。
人之所以異於禽獸在於我們擁有比較高的靈性,這與生俱來的超能力和肉身知覺併存,讓我們得以認知周遭事物並逐漸在腦海裡形成經驗和知識,基於這些已有的知識,我們能對新的事物加以理解並定位新事物的因果關係,最後形成意志和應對的言行,這一連串的腦力運作過程稱為理性思考。
我思故我在的理性思考,引發自由主義的思潮,自由主義主張人生而自由,而言論自由、人身自由、信仰自由等就是思考和行動的自主性,現代的民主社會裡,這樣的自主性都已普遍地受到憲法保障。
人是群居的動物,每個人的肉身都有生物和名利的慾求:餓了想吃、渴了想喝、閃避危險、求偶繁殖、或想出人頭地等;在群居生活中每個人都受到來自傳統文化、宗教信仰、社會規範、經濟條件、家庭或上司等束縛。
因此,個人的自主性雖有憲法明文保障,然而在實際生活裡,每天都受到來自肉身慾求和群居生活的限制,不能隨心所欲,故需在自主和外在限制中取得平衡。
每當我們獲悉有人不食嗟來食、有人坐懷不亂或捨生取義的故事時,我們往往會受到感動;人的靈性讓我們有能力抗拒肉身慾求或環境的限制,讓我們能自主地做自己想做或該做的事。
真正悟通自由之道的人,就是心有定見、有能力抗拒慾求、不會一昧順從環境、上意、不符本性的道德訴求、或成本效益分析的人,這些人身上往往散發著人性光輝,他們因不拘泥於各種外在評價而自由。
獲得這種自由的人常會以同理心,去看待天生萬物並尊重他人;一個懂得珍惜自我、尊重他人自主權的人,對侵犯他人權益的行為自然深具戒心,會自我警惕地在人我間設下適當的分寸。
這種由內心油然而生、尊重天生萬物、謹守人我分寸的修養,就是善念的一個面向;人有了善念就會生出願與萬物分享或共享地球的心胸,就不會以才智欺人、以謊言惑眾、以狼性與人競爭。
人若都有善念,社會就會在這無形的軌道上和諧地、井然有序地運行,人與人間必要的競爭也會有人性的溫潤。
理論上個別的人自由地對事物分析判斷的結果應會不同,可是西方的民主社會經過幾百年來的實證顯示:人類的靈性具有些共通處,經過教育的啟發和彰顯這些先天的共通處後,會逐漸地形成客觀的、隱藏於人心的道義,這些道義就是立法的上位概念,政府依此概念制定具體的法令規章;這些無形道義和法令明文交織成該社會的行為規範,同時這套行為規範是個有機體,會隨著時間和集體認知的演化而加以修正,藉以反應出社會多數人對群我關係的最新界線;故民主社會裡雖人人享有高度的自主權,可是並不會因此呈現出一盤散沙似的雜亂無章。
台灣轉型為真正民主國家的歷史尚淺,現行法制大都是讀書人抄襲歐美的法令而來,不是基於台灣社會原生的道義概念所制定;故憲法明文上雖有自主權的保障,可是一般人仍承襲著原有濃厚的父權思維,還有許多緊守著士大夫的思想,這些人仍深深地盤據在我們社會的各個部門,仍握有士農工商各部門的領導權,他們為鞏固自身利益,不時與歐美的自由主義相抗衡。
此一體制上的矛盾讓我們社會流行著說一套、做一套的陋規,法令內涵和現實行為常常格格不入,違法現象不但到處可見,公開替違法行為護航的言論也十分泛濫,令人產生困惑。若與西方社會相比,我們無形的道義和法律明文規範仍未能一致。
台灣社會缺乏有效規範的過渡期間,人我關係間常見到的衝突有:父母對子女選讀學門或學校的過度干預,父母想主導子女對就業的選擇,甚至有父母會支配子女投票的行為;男女間的交往似仍未能充份地互相尊重,有人會偷看對方的手機,有人會過度地期盼對方依己意行事等。
許多公共議題的衝突往往肇因於對政府職能的誤解,許多人以為政府能替人民解決所有的生活難題,例如:期待政府主導產業發展政策、期待政府出錢填補各類退休基金的不足數,期待政府出面和資方交涉以提高工資等;另許多保守團體強烈杯葛同性婚的行為,也和自由主義的信念嚴重背離。
民主法治和專制獨裁的差別在於自律或他律,民主社會確保人民的自主權,讓人民依群體生活的需要,自行相互地磨合形成多數人同意遵守的規範;而獨裁政體則是依威權者的價值觀和野心來制定規範,對絕大多數的被統治者而言,都只能被迫依他律生活。
因此,在威權社會生活的人因喪失自主權進而喪失自我認同;人的靈性無法依自律開發時,其實和動物園裡的動物沒有太多差別,生為人卻不能自由自在的發展自我,人生價值不免減損泰半。
所幸台灣社會已掙脫威權的階段,台灣人應好好珍惜這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的機會,勇敢地開發和實現自我,活出頂天立地的精彩人生;我想當台灣人都能體認到自己是世上最重要的人時,就能成功地建構出台灣文明。
*作者為駐荷代表處經濟組組長
風傳媒 沈建一
發布時間 2018年10月28日
一早兩眼睜開 先問人生何來
我喜歡和人腦力對談,尤其是和年輕的朋友談,因為我經常在他們的臉上看見台灣的未來。我在荷蘭期間曾與此地的台灣菁英有過幾場座談,對談一開始我往往劈頭就問:「誰是世上最重要的人?父母、子女、另一半、你自己、佛祖、媽祖、耶穌、老子、孔子、康德、邊沁、蔡英文、川普、習近平、或是你生命中的某位貴人等?」我這一問常問得大家面面相覷,縱使是30歲以下的年輕人對說出:「是我自己!」這句話,似乎也充滿疑惑,這讓我深切地感受到台灣雖已全盤地自由化、民主化,可是自我認知卻仍嚴重地不足。
西方社會在500多年前,用思想和行動勇敢地掙脫宗教和帝王的桎梏後,其後的文明演進全都建立在自我為主體的信念上;幾百年來自主的思潮讓許多原本平凡的人,因勤於開發和實現自我,而活出各式各樣頂天立地的精彩人生,同時也開拓出人類從未有過的物質文明。
西方這種以個人為本位的自由思潮,不但沒有帶來一盤散沙似的破碎社會,反湧向世界各國興起一波波的文明盛況;如今每一個生活在民主國家的人,都可以自由地、放心地活出自我、追求所愛,使得像國籍、宗教、同婚、境外學習、工作或投資等,都變成一般人的人生選項。
人之所以異於禽獸在於我們擁有比較高的靈性,這與生俱來的超能力和肉身知覺併存,讓我們得以認知周遭事物並逐漸在腦海裡形成經驗和知識,基於這些已有的知識,我們能對新的事物加以理解並定位新事物的因果關係,最後形成意志和應對的言行,這一連串的腦力運作過程稱為理性思考。
我思故我在的理性思考,引發自由主義的思潮,自由主義主張人生而自由,而言論自由、人身自由、信仰自由等就是思考和行動的自主性,現代的民主社會裡,這樣的自主性都已普遍地受到憲法保障。
人是群居的動物,每個人的肉身都有生物和名利的慾求:餓了想吃、渴了想喝、閃避危險、求偶繁殖、或想出人頭地等;在群居生活中每個人都受到來自傳統文化、宗教信仰、社會規範、經濟條件、家庭或上司等束縛。
因此,個人的自主性雖有憲法明文保障,然而在實際生活裡,每天都受到來自肉身慾求和群居生活的限制,不能隨心所欲,故需在自主和外在限制中取得平衡。
每當我們獲悉有人不食嗟來食、有人坐懷不亂或捨生取義的故事時,我們往往會受到感動;人的靈性讓我們有能力抗拒肉身慾求或環境的限制,讓我們能自主地做自己想做或該做的事。
真正悟通自由之道的人,就是心有定見、有能力抗拒慾求、不會一昧順從環境、上意、不符本性的道德訴求、或成本效益分析的人,這些人身上往往散發著人性光輝,他們因不拘泥於各種外在評價而自由。
獲得這種自由的人常會以同理心,去看待天生萬物並尊重他人;一個懂得珍惜自我、尊重他人自主權的人,對侵犯他人權益的行為自然深具戒心,會自我警惕地在人我間設下適當的分寸。
這種由內心油然而生、尊重天生萬物、謹守人我分寸的修養,就是善念的一個面向;人有了善念就會生出願與萬物分享或共享地球的心胸,就不會以才智欺人、以謊言惑眾、以狼性與人競爭。
人若都有善念,社會就會在這無形的軌道上和諧地、井然有序地運行,人與人間必要的競爭也會有人性的溫潤。
理論上個別的人自由地對事物分析判斷的結果應會不同,可是西方的民主社會經過幾百年來的實證顯示:人類的靈性具有些共通處,經過教育的啟發和彰顯這些先天的共通處後,會逐漸地形成客觀的、隱藏於人心的道義,這些道義就是立法的上位概念,政府依此概念制定具體的法令規章;這些無形道義和法令明文交織成該社會的行為規範,同時這套行為規範是個有機體,會隨著時間和集體認知的演化而加以修正,藉以反應出社會多數人對群我關係的最新界線;故民主社會裡雖人人享有高度的自主權,可是並不會因此呈現出一盤散沙似的雜亂無章。
台灣轉型為真正民主國家的歷史尚淺,現行法制大都是讀書人抄襲歐美的法令而來,不是基於台灣社會原生的道義概念所制定;故憲法明文上雖有自主權的保障,可是一般人仍承襲著原有濃厚的父權思維,還有許多緊守著士大夫的思想,這些人仍深深地盤據在我們社會的各個部門,仍握有士農工商各部門的領導權,他們為鞏固自身利益,不時與歐美的自由主義相抗衡。
此一體制上的矛盾讓我們社會流行著說一套、做一套的陋規,法令內涵和現實行為常常格格不入,違法現象不但到處可見,公開替違法行為護航的言論也十分泛濫,令人產生困惑。若與西方社會相比,我們無形的道義和法律明文規範仍未能一致。
台灣社會缺乏有效規範的過渡期間,人我關係間常見到的衝突有:父母對子女選讀學門或學校的過度干預,父母想主導子女對就業的選擇,甚至有父母會支配子女投票的行為;男女間的交往似仍未能充份地互相尊重,有人會偷看對方的手機,有人會過度地期盼對方依己意行事等。
許多公共議題的衝突往往肇因於對政府職能的誤解,許多人以為政府能替人民解決所有的生活難題,例如:期待政府主導產業發展政策、期待政府出錢填補各類退休基金的不足數,期待政府出面和資方交涉以提高工資等;另許多保守團體強烈杯葛同性婚的行為,也和自由主義的信念嚴重背離。
民主法治和專制獨裁的差別在於自律或他律,民主社會確保人民的自主權,讓人民依群體生活的需要,自行相互地磨合形成多數人同意遵守的規範;而獨裁政體則是依威權者的價值觀和野心來制定規範,對絕大多數的被統治者而言,都只能被迫依他律生活。
因此,在威權社會生活的人因喪失自主權進而喪失自我認同;人的靈性無法依自律開發時,其實和動物園裡的動物沒有太多差別,生為人卻不能自由自在的發展自我,人生價值不免減損泰半。
所幸台灣社會已掙脫威權的階段,台灣人應好好珍惜這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的機會,勇敢地開發和實現自我,活出頂天立地的精彩人生;我想當台灣人都能體認到自己是世上最重要的人時,就能成功地建構出台灣文明。
*作者為駐荷代表處經濟組組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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