雪歌仁波切主講
當「我執」披上「成佛」的外衣
「最安全的地方,就是最危險的地方。」
「成佛」,多麼高遠神聖的目標!
然而一旦被「我執」假借,「成佛之道」與「覺悟之道」將成南轅北轍,永不相遇。
仁波切的提醒,振聾發聵,發人深省。
我們能不戰競惕勵,細細檢視我們的意樂動機嗎?
所謂的「菩提心」是「為利有情,願得到圓滿菩提」。
雖然說「得到圓滿菩提」,但,這句話的重點並不是「我要獲得」,而是「我要成為一個能利益他人的人」;不是我得到什麼,而是我去為他人做些什麼,是「我願意去做一個能利益他人的這樣的工作」。是要求自己為對方帶來利益,而不是希望能為自己帶來什麼利益。
是為了能利他,所以捨棄自己,是我去為如虛空般廣大的有情服務,這個事情我來做,而利益則希望他人能夠得到。
但我們並沒有這樣做。我們平常講「獲得」「得到」這樣的字眼時,很容易就變成「我要自己獲得好處」這種作意。但,這裡最主要應該要具備的是「我為他人做」的這種心。
所以,當我們在唸誦皈依發心文時,必須知道關鍵所在,否則,不但得不到好處,反而有吃虧的危險;不但沒有發起菩提心,反而使得我執比以前更大。
因為 我們一般人的情況是這樣:佛法,不能不知;但是,知道了之後,反而對它生起貪戀。「我的」法、「我」懂得、「我的」宗派、別人傷害到了「我的」實修…等等,在與佛法相關的這些事物上,我們加上了更多的「我」,結果,學了佛法的我,比未學法時的我,更大。
我們覺得,未學佛法時的我,與來世是沒有關係的;而現在學佛的我,因為與來世有關,所以,這個我就變得很重、很有分量,這樣一來,反而有可能會讓我們的心遇到更多的困難。怎麼說?因為我們的內心,對法的我執變得更大、煩惱更多,所以會有這種危險。
之所以會變成這樣,原因就像我們剛才所講的,法的學習必須善巧,若沒有掌握到關鍵,所學的法,與煩惱相混雜,結果,法反而成了煩惱的工貝,成了煩惱增長的順緣,所以,我們必須要謹慎。否則我們常常在課誦裏唸的皈依發心,反而使自己的我執增大、煩惱增多。
又, 因為佛法與來世有關,所以,它就變得比一般的東西更有價值,我們也因而把它看得比一般的東西更重要,更會強調「我」「我的」。
這時的「我」,還加上「我的來世」,這個「我」就更大了。在有價值的法上,加上「我」、「我的來世」,無論境與有境上,「我」都愈來愈大,結果,佛法愈學,煩惱愈增。若不懂得實修的方法,結果就是﹕學佛的好處不但沒得到,反而吃到虧。
一個人如果沒什麼外在財物,他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說「是我的」;如果,財物愈來愈多、朋友愈來愈多、房子愈來愈多,我執的生起處也就會愈來愈多。這是外在物質的情況。而其實內在與內心功德有關的也是如此。內在功德,以及能有助於內在功德的金錢、師長、朋友、環境等,這些,若我們認真去想想,它們真的都比外在物質還要有價值,於是,我們的我執也就伴隨著增長。
「我的法」、「我的實修」、「教我實修的老師」、「對我實修有幫助的朋友」、「我的修行環境」,像這樣,與「我」有關的法愈來愈多,我執的增長處也就愈來愈多。
雖然所學的法,是滅除煩惱的法,但若不懂得如何運用這些方法,反而會成為我執增長的因,因此我執、我所執、薩迦耶見增長,貪嗔等等煩惱也跟著增加,會有這種危險,這並不是不可能的。
所以,在《心經》以及佛經中會這樣說﹕三十七菩提分法,這些也都不是諦實成立的。
佛經中,把三十七菩提分法一一舉出:四念處、四正勤、四如意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菩提分、八正道分,以及二十一種無漏本智,四聖諦、十二緣起等,這些,都不是諦實成立的。
之所以要這樣說,一定有它的必要性。要這樣說明,最主要的是:在我們內心實修法時,要讓煩惱不生、非常清淨地去修,最重要的關鍵是:不在我執、諦執的束縛下實修,才是最清淨的實修。
在《入中論》裡也這麼講,比如,出世間的布施、出世間的持戒,三輪體空的布施、三輪體空的持戒,這些,都是最清淨的實修。
若沒有三輪體空、證無我慧的攝持,則,無論如何實修布施持戒等,都會有過失。雖然是善的,但因為是在對諦實執著的束縛下做的,反而成為煩惱生起的助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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