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太女:偷盜金錢‧冥罰為羊
參閱《法苑珠林》的記載。
昔時,在唐朝長安市有一種風俗,每年的元旦以後,親朋們都要輪流請客,人們把這種習俗叫做:傳坐。
有一天,東市有個筆生,叫趙太,輪到他設宴請客。有的客人先到,看見他家北邊窗戶後面的石臼上,有一個小女孩,年紀有十三、四歲,穿著青色上衣,戴著白色帽子。用一條繩子勒著脖子,綁在石臼的架柱子上,哭泣著對來客說:「我是趙太的女兒。過去沒死的時候,偷了父母的錢,想要買脂粉,可是沒有來得及買就死了。那錢現在還在我家廚房西北角的牆壁中,雖然我沒有花,可是我已經是偷了錢,做了這種事,地府判有罪,現在應當償還父母的這筆債。」
說完,就變成了一隻白頭的青羊。客人驚訝,就把這件事告訴了主人。趙太問清楚了那女童長的模樣,正是自己的女兒,她已經死了二年了。於是主人就在廚房的牆壁中找到了錢,像是放在那裡很長一段時間了。因此,趙太就把羊送到了寺院裡,全家人從此再也不吃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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