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月8日 星期二

孫泰:行事重義氣‧陰德留子孫

孫泰:行事重義氣‧陰德留子孫

參閱《摭言》的記載。

原文如下:唐孫泰,山陽人,少師皇甫穎,守操頗有古賢之風。泰妻即姨女也。先是,姨老。以二女為托曰:「其長者損一目,汝可娶其女弟。」姨卒,泰娶其姊,或詰之,泰曰:「其人有廢疾,非泰何適?」眾皆伏泰之義。嘗于都市,遇鐵燈台市之,而命磨洗,即銀也,泰亟往還之。中和中,將家于義興,置一別墅,用緡二百千。既半授之矣,泰游吳興郡,約回日當詣所止。居兩月,泰回,倚舟墅前,復以餘資授之,俾其人他徙。于時睹一老嫗,長慟數聲,泰驚悸,召詰之,嫗曰:「老婦嘗迨事舅姑于此,子孫不肖,為他人所有,故悲耳。」泰憮然久之,因始曰:「吾適得京書,已別除官,固不可駐此也,所居且命爾子掌之。」言訖,解維而逝,不復返矣。子展,進士及第,入梁為省郎。

大意如下:唐朝的孫泰是山陽人,少年時代拜師皇甫穎,操守很有古代賢人的風格。孫泰的妻子就是阿姨的女兒,因為阿姨在臨死之前,把兩個女兒托付給他說:「我的大女兒壞了一隻眼睛,你可以娶她妹妹為妻。」等阿姨死了,孫泰卻娶了姐姐。有人問他,他說:「她是個殘障的人,不嫁給我,還有誰更合適呢?」因此,大家都很佩服孫泰講義氣。

有一次,孫泰到城裡的集市上碰上有個賣鐵燈台的人,他就購買了,回來讓別人擦洗,原來是銀製品,孫泰急忙還給販賣者。

中和年間,孫泰打算把家搬到義興,買了一所別墅,用了二百千緡錢,先付給了一半的錢。孫泰到吳興郡遊覽,約定回來時再搬進去。兩個月後,孫泰回來把船靠在別墅前,又把另一半錢也付給了賣房子的人,使他們搬到別處去。

這時他看見一個老婦人痛哭失聲,孫泰驚訝又害怕,招呼過來盤問她為什麼這樣哭?老婦人說:「我在這裡侍奉公婆盡孝,但是子孫不爭氣,把房子賣給別人了,所以才這樣悲傷。」孫泰悵然失意了好久,然後欺哄她說:「我剛接到京城來的信,已經提升到別的地方當官,所以不能住在這地方了,這所房屋還是讓你兒子掌管吧!」說完,解開船纜就離開了,再也沒回來。

孫泰的兒子孫展,進士及第,入梁為省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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