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2月4日 星期一

因果法則

因果法則

(1)存在界可簡略地分為物質與精神。
物質構成生活中的可見之物,並且是依照物理法則而運作。
這些物理法則,包括物理學的,化學的及生物學的,
一般稱之為自然律,並且支配著整個自然世界的活動。
進一步來說,自然法則的背後原理,是基於因果關係。
例如,火燒水是「因」,水熱是「果 」。
因果關係是物質世界的基本法則,即便是量子力學的統計機率,也離不開它。

(2)精神是看不見,摸不到的,但精神世界也離不開因果法則。
由於精神世界是不可見,所以,認識其中的因果法則就比物理法則更困難。
這是由於物質現象是可見的、可重複的、不可變的。
自然科學的科學家做實驗,就是基於這種可見性、重複性和不變性,而具有重複性的東西,就容易作出預測。
由於精神現象是可變的,因而常常是不可重複的,所以也就不容易對之作出預測。
精神又叫做心或心靈,它總是受到主觀因素所影響,而且主觀因素是可變易的,這就表明每個人要為自己的精神活動負責。

(3)生活世界分別受到物理法則及精神法則所影響。
在西方文化中,精神、心及靈魂三個概念都源自希臘文Psyche這個字,因此,精神又涉及靈魂。
我經過長期觀察,了解人不但有靈魂,而且靈魂不滅。
人的靈魂既然不滅,當然就有前世今生。
從心理層面說,精神活動包括思維、意念、情緒、恩愛情仇等。
精神活動產生行為,前者是因,後者是果。
古代印度人把這種關係稱作Karma,中文譯作「業 」。
愈是觀察生活世界,愈驚歎業カ不爽,也非常可怕可畏。
我指的不是心理層面,而是靈性層面。
例如,錢債、情債、命債是因,索債還債是果。
有時索債的後果影響生理,且形成疾疾。
這樣,索債是因,疾病是果,環環相扣。
由於靈性不可見(invisible),似乎需要具備另一種認知能力。
須知萬物都有靈,其差異不在於量,而在於質,那怕是一棵樹。
了解這點,オ知道誠意、立心、修身的重要性,
從而敬天愛人,仁人而愛物,以及天地神人一體的道理。

(鄺芷人,2018/1/2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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